离婚时经济适用房该如何分割

法律分析:
(1)婚后购买的经济适用房,不管登记在谁名下,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分割时先由夫妻双方协商,可让一方获得房屋并按市场价补偿另一方差价;若协商无果,法院会依据具体情况,按照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。
(2)婚前一方购买且已取得完全产权的经济适用房,属于购买方个人财产,离婚时无需分割。
(3)婚前一方付首付,婚后共同还贷的经济适用房,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另一方可以要求分割。
(4)由于经济适用房存在政策限制,比如部分地方规定需满一定年限才能上市交易,所以分割时必须符合相关规定。

提醒:
离婚分割经济适用房情况复杂,不同地区政策有别,建议咨询律师进一步分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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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婚后购买的经济适用房,夫妻双方先自行协商分割,可由一方获得房屋,同时按市场价格补偿另一方房屋差价。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,就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,按照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。

(二)婚前一方购买且已取得完全产权的经济适用房,归购买方个人所有,离婚时不参与分割。

(三)婚前一方付首付,婚后共同还贷的经济适用房,婚后共同还贷及其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可以要求进行分割。

(四)由于经济适用房存在政策限制,在分割时必须符合相关规定。比如部分地方规定需满一定年限才能上市交易,分割时要考虑这一因素。
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,离婚时,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,按照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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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离婚分割经济适用房,要考虑购买时间和产权归属。婚后购买的,不论登记谁名下,通常是夫妻共同财产,先协商分割,一方得房补差价;协商不成,法院按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原则判。

2.婚前一方买且取得完全产权,是个人财产,不分割;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,婚后还贷及增值部分是共同财产,可分割。

3.分割时要符合政策规定,比如有些地方规定满一定年限才能上市交易,需考虑这一因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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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论:
离婚分割经济适用房要综合考虑房屋购买时间、产权归属以及政策限制等因素,不同情况分割方式不同。
法律解析:
若经济适用房在婚后购买,不管登记在谁名下,通常为夫妻共同财产。分割时先由夫妻协商,可让一方获得房屋并按市场价补偿另一方差价;协商无果,法院会依据具体情况,按照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。若婚前一方购买且取得完全产权,该房屋是购买方个人财产,离婚时不参与分割。要是婚前一方付首付,婚后共同还贷,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可进行分割。另外,由于经济适用房存在政策限制,像部分地方规定需满一定年限才能上市交易,分割时必须考虑这一因素。如果您在离婚分割经济适用房方面存在疑问,欢迎向我或其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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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离婚分割经济适用房情况较为复杂,需综合房屋购买时间、产权归属以及政策限制等多方面因素。婚后购买的经济适用房,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先协商分割,一方得房补偿另一方差价;协商不成则由法院按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。
2.婚前一方购买且取得完全产权的,属个人财产不分割;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,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为共同财产可分割。
3.由于经济适用房存在政策限制,比如部分地区规定需满一定年限才能上市交易,分割时必须符合这些规定。建议夫妻双方在离婚分割经济适用房时,先自行友好协商,若协商无果可咨询专业律师,了解当地政策规定,通过法律途径合理分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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